关于评选2014-2015学年度首安创新奖的通知
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,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,根据《中国消防安全集团有限公司—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全面合作协议书》和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首安创新奖章程》,决定启动金沙集团1862cc成色2014-2015学年度首安创新奖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在工业消防及相关领域等方面取得了成果(包括技术创新、营销创新、管理创新3个方面)的全日制普通在籍优秀本、专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具备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优秀学生评选条件;
2、在工业消防及相关领域的学习与研究等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(1)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(CN或ISSN刊号)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;
(2)在各种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;
(3)有高水平的调研报告;
(4)有制作发明作品;
(5)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专利。
以上所列各项均为学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成绩,如有特殊情况请做说明。
三、奖励名额及金额
一等奖4名/年,5000元/生/年;
二等奖10名/年,3000元/生/年;
三等奖15名/年,2000元/生/年。
奖励名额按照技术创新、营销创新、管理创新5:2:1的比例进行分配,可以按照所报作品数量与质量情况进行局部调整。
四、评审组织、程序及报送时间
1、学校成立首安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,评审委员会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学生工作委员会组成,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。
2、申请人按照首安创新奖评选条件申报参评奖项,填写首安创新奖推荐表(一式两份,正反面打印),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本单位各项创新奖候选名单。
3、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、公示、评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4、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确保评选质量。
5、12月8日(星期二)下班之前将首安创新奖推荐表(纸版、电子版)、首安创新奖申报汇总(电子版)及支撑材料报至朱磊老师。
金沙集团1862cc成色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